今天比昨天早了两个小时起床,中午一点起身,什么也没做,醒来的时候就是看着电脑,然后再慢慢地把鼠标移去某某文件夹,开启某某程式,打某某一场。这样就可以把一小时的时间豁出去。过后,吃午餐咯,骑脚车去了食堂二吃,顺道买了一罐花生蓝莓酱,还在南洋杂货店闲逛一圈,回到房,三点半。好的,开始整理房间和打包要带去伟聪房的衣服,吉他,餐具等。四点多,拾到七七八八,发强骑伟聪脚车到访。对了,答应帮他补回漏风的轮胎。搬了一大堆家伙出来,结果,很不好意思的,弄破多一个大洞,不过还是成功补救那条内胎,大象胶加纸加胶纸,万无一失,我果然是有心得。哈哈,不过还真的是俳谐咧,索里~我深感歉意。强哥问为什么我会补脚车胎的?我也不懂我几时学会的,有问题就要想办法解决,就是那么地简单。汗流侠背的时候已经五点多了。时间过得真是快,难怪现在的科学家都在研究小黑洞以便回到过去。打球咯,可以直接到晚上八九点才回到房的。今天打球可真是费尽唇舌叫威龙来打,还好最后有出现。吃了两片面包喝了一罐豆奶便浩浩荡荡地去打球。nie球场上,果然很多人,高手如云,如云不是如花的妹妹。新加坡人果然不小只,如果可以我也想进下军训。今天的技术提升了一点,三十跳去三十二=,=”咯~值得一提的是,我和伟聪果然是有默契,有一个最后一粒实在太令人想叫,我不是很大声地叫了一下,哈。打球就是要赢那些高高大大只的才爽!
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我对篮球有一种归属感。初一吧?那时很喜欢远射,看着篮球不偏不倚地掉入篮筐的同时chop的一声。(是好像有语病,咯)但过后加入学术研究组后都没什么动篮球了,原因好像是自己给自己的,读书不打球,现在有点打球打机不读书。我发觉打球不可以打机,因为打机的都没有打球,所以有时间读书。而他们读书时我在打球,他们打机时我也在打机。我好像很迟才发现这点,不过足够了。我选择打球。很多时候,我都是一个人擅自决定自己的动向。当初跳级也是,去独中也是,来这里也是。当听友一个两个都说有父母安排时,觉得有点失落,但却很欣慰可以自己选自己去承担,去成长。虽然,选的多半时候都是凭直觉,一种对自己生存有利的直觉。其实我喜欢探险,例如迷失在另一个世界。我会害怕,但不会恐惧。我曾经后悔进独中,曾经想转去国中,可最终还是走下去了。因为是我自己选的路,加上家人有反对意见过,基于面子或者说骨气,我承担下去了。
言归正传,打完球已经七点多,吃饭咯,叫了一菜一肉加一杯水,两块半新币。走的时候还叫多一杯奶茶冰六毛。听学长讲下话,是可以增加知识的。哈~这样回到房就八点半了,一页lecture都没翻到。我不得不佩服我自己。过后上网聊下天,再把整理好的餐具衣服等逐样逐样搬去伟聪房,顺便在那里喝了一杯凉茶。发强竟然在网上玩bridge,而伟聪在做tutorial,有点匪夷所思。不知不觉,十点了。拿衣服去洗,到现在都还没收。室友总会问我为什么常洗衣。我也在想,为什么咧。因为我的老母天天都洗衣咯,榜样嘛。不喜欢看见不整齐没打理的东西。可能这是我的原则吧。我也奇怪我几时有原则的。电脑果然是可以帮助浪费时间。就这样,睡觉时间又到了。
给机友的话,打机没有必要动怒说粗的,当然你
我浪费了一个星期天。下礼拜,如果我在这里发post就代表我浪费了那个礼拜。
4 comments:
能写那么长的post,就是说不懒惰了。
什么事都不懒惰,只是懒惰碰书。
也许你要用一生人来学会在对的时候做对的事儿。
也许
一生人也学不会
=p
那就永远做懒惰仲咯。。。
懒惰不是我的强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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